影视家用户协议
更新时间:2023年05月09日
生效时间:2023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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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影视家产品及服务(以下简称“本产品及服务”)之前,您(以下简称“您”或用户)应当阅读并遵守《影视家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粗体标注内容)。
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或您按照激活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激活程序后,或您以其他本产品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本产品及服务时,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产生法律约束力。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我们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请您注意,我们会不时检查并更新用户协议,因此有关用户协议的内容会随之变化。我们将书面通知您定期查看用户协议页面,以确保您了解用户协议的最新版本。如果您在阅读完最新版用户协议后继续使用本产品和服务,即视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我们对用户协议的更新修改。
一、缔约主体
本协议由您与广州璞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本公司”)共同缔结,本协议对您与我们均有合同效力。
二、协议内容和效力
本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正文及所有本产品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隐私政策、各项政策、规则声明、通知、警示、提示、说明(以下简称“规则”)。前述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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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需要通过登录或注册使用影视家软件或服务,可以使用影视家提供的文字编辑、读音纠正、读音修饰,如多音字修正、韵律、停顿、多人配音、特效音、背景音等完整的服务。这些功能服务可能根据您需求的变化,随着因服务版本不同、或服务提供方的单方判断而被优化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我们有权自行决定对服务或服务任何部分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进行变更、升级、修改、转移,并在相关页面上公示通知。
四、注册及帐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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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确认,在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本产品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服务时,您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与所从事的民事行为相适应的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请勿使用服务,否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且我公司有权注销(永久冻结)您的账户,并向您及您的监护人索偿。如您代表一家企业、组织机构或其他法律主体进行注册或以其本公司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本服务,则您声明和保证,您已经获得充分授权并有权代表该公司、组织机构或法律主体注册使用本产品,并受本协议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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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使用您提供或确认的微信号或手机号或者本产品允许的其它方式作为帐号进行注册,您注册后可提供简单的能够反映您身份的信息,同时系统将为您自动分配一个帐号,此帐号是您帐号的唯一识别标记,注册后无法修改。您理解并同意,您承诺注册的帐号名称、头像和昵称等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得冒充他人,不得未经许可为他人注册,不得以可能导致其他用户误认的方式注册帐号或设置帐号,不得使用可能侵犯他人权益的用户名(包括但不限于涉嫌商标权、名誉权侵权等),否则本公司有权不予注册或停止服务并收回帐号,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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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了解并同意,注册帐号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注册完成后,您仅获得帐号使用权。帐号使用权仅归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被提供予他人使用,否则,我公司有权立即不经通知收回该帐号,由此带来的因您使用本服务产生的全部数据、信息等被清空、丢失等的损失,您应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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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成功注册后,本产品将根据您的身份要素识别您的身份和授权登录。“身份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您的账户名称、密码、短信校验码、手机号码、微信号码。您同意基于不同的终端以及您的使用习惯本产品可能采取不同的验证措施识别您的身份。例如您的账户在新设备首次登录时,我们可能通过密码加短信校验码的方式确认您的身份。请您务必妥善保管您的终端及账户、密码/身份要素信息,并对利用该账户和密码/身份要素信息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网上点击同意或提交各类规则协议或购买服务、分享资讯或图片、电话回拨等)负全部责任。您承诺,在密码或账户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者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时,将立即通知我们,且您同意并确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我公司不对上述情形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遗失或损害承担责任。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定,且征得我公司的同意,否则,您的账户、密码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予或继承(与账户相关的财产权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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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了解并同意,您不得通过以下任何方式为自已或他人开通本产品:
- 以营利、经营等非个人使用的目的为自己或他人开通本产品;
- 通过任何机器人软件、蜘蛛软件、爬虫软件、刷屏软件等任何程序、软件方式为自己或他人开通本产品;
- 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或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式为自己或他人开通本产品;
- 通过非正常渠道指定的方式为自己或他人开通本产品;
- 通过侵犯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为自己或他人开通本产品;
- 通过其他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等的方式为自己或他人开通本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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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了解并同意,如您注册帐号后连续超过12个月未登录,我们为优化管理等目的,有权回收该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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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注销本产品账户或停止使用服务时,本公司有权自行对您的注册信息进行保留或删除,您对此认可并同意。
五、收费标准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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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家提供的某些服务需要付费,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产品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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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您所购买的产品属于虚拟服务,无法退还,因此您同意承担可能产生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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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说明:由于本产品的特殊性,您同意除法定事由外,收费完成后,除另有约定外不支持退款。若您对收费使用的内容有任何异议,请务必在付款后7日内与我们联系。
六、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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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及服务内所有文字、软件、音频、图片、视频、图形、界面、商标、标识及其他内容,均由本公司及其相关权利人拥有,受版权、商标权及其他相关法律的保护。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复制、篡改、传播、出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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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及服务中如包含由第三方提供的内容,均由该第三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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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在使用本产品及服务过程中,上传、发布的内容,版权归用户本人所有,但用户同意将该内容的使用权授权给本公司,在本产品及服务范围内可以进行无偿使用。
七、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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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承诺不利用本产品及服务制作、上传、传播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共道德、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的内容,若因此导致本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您应对本公司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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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于您使用本产品及服务造成的直接损失,按本公司实际得到的费用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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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用户的行为导致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遭受任何损失,用户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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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有权对任何用户实施限制、注销帐号等处罚措施。
八、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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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用户因使用本产品而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使用本产品,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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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因不可抗力、系统故障等情况导致的服务中断,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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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系统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可预见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九、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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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的变更和修改由本公司进行,修改后的协议内容将通过产品页面、应用内公告或其他合理方式进行通知。您在任何时间继续使用本产品及服务即视为您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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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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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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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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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璞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保留对本政策的最终解释权。